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全国)

3852人阅读 2020-06-0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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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新疆】

国标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制

音乐学(民语言)

130202

师范类

含艾捷克、弹拨尔、热瓦甫、扬琴、萨它尔等乐器及声乐表演方向

本科五年

音乐学(双语班)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音乐学(汉语言)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音乐学(民考汉)

130202

师范类

本科四年

舞蹈学(民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五年

音乐表演(汉语言)

130201

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

本科四年

舞蹈学(汉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四年

  【备 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

招收专业【外省】

国标专 业代码

学制

招生地区【外省】

音 乐 学

130202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音乐表演

130201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舞 蹈 学

130205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4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及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地州、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①]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2月27-28日

3月1-6日

阿 克 苏

阿克苏艺术学校

2月27-28日

3月1-6日

喀 什

喀什师范学院

3月6-7日

3月8日

伊 宁

伊犁师范学院

3月6-7日

3月8日

省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②]

河北省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6-7日

2月8日

山西省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8-9日

2月10-11日

山东省

青岛市招办

2月8-9日

2月10日

湖南省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月6-7日

2月8日

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2月11-12日

2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或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测试证)在各考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请按当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的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并需另交照片两张,证件、介绍信等可交复印件。【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各省及自治区级别的音乐专业联考或统考,取得音乐类专业的联考或统考方能报考我校音乐、舞蹈专业。】

  3.按考生所在地区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外省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新疆地区考生请参阅第五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可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情况测试副专业】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的作品进行考试。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技术技巧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新疆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外省地区考生请参阅第四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③]、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 专 业 —— 作品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两首

  舞 蹈 —— 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汉语言、民语言)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

  考试科目:主专业作品一、二、三,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暂为一试,报考人数较多时采取初、复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注: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时,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作品考试。

  1.声乐演唱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中外作品三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含音阶抽查)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4. 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方向(民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至少两种新疆少数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 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

  2.自弹自唱作品一首

  3.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一升一降内线谱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六、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专业本科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已含专业课学费)。

  【免费师范生】:目前只针对新疆地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涉及专业及要求以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具体办法按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2.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助学措施。

  七、其他

  1. 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上自行查询专业考试结果[④]。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规定科目参加文化课考试。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根据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全面考查并参照各省文化控档线要求,划定我校文化录取分数线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中旬前寄发考生本人[⑤]。

  4.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830054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xjnu.edu.cn/

  后附: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MUSIC INSTITUTE OF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喀什东路16号和观园路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181亩(212.07公顷)。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6个。现有16个硕士一级学科、96个硕士二级学科及艺术硕士等 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现有教授123名,副教授357名;在校研究生、留学生、本科生28000余名。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院成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方向的博士点,我院张欢教授为首批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于润洋、杨鸿年、樊祖荫、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名,在院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授予的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全力推广“双重乐感”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祖国、为新疆的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830054

  招办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 0991-4332115(学院咨询)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xjnu.edu.cn/

  注:

  [①] 该日期为考试第一天时间,考试天数按各考点最后的报名人数确定,乌鲁木齐市考点考试时间较长,请在报名时参阅《考生须知》。往年前四天为音乐学专业的初试、复试,后两天为舞蹈、音乐表演。

  [②] 该日期为考试第一天时间,考试如需增加天数按各考点最后的报名人数和当地考点协商确定。

  [③] 主、副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无声乐、器乐作为副专业的以朗诵、其他才艺等代替,形式及演奏乐器不限。

  [④]重要提示:专业合格为志愿填报时和录取时的依据,因个人未查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或致电音乐学院招办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合格考生在填报志愿前未查询到我校专业考试结果请与音乐学院招生办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备案。

  [⑤] 1.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8月初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或致电学校招生办查询录取情况;

  2.请各位考生参照以上查询方式,不要登录学校或学院信箱留言查询给您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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